美国对华维生素案中国公司再获胜诉,显示美国反垄断法长臂管辖权的限制

美国对华维生素案中国公司再获胜诉,显示美国反垄断法长臂管辖权的限制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又一次撤销了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在一起指控四家中国维生素C出口商违反美国反垄断法的集体诉讼中做出的判决。(案件为:Animal Sci. Prods., Inc.诉Hebei Welcome Pharm.Co.Ltd., No. 13-4791-cv, Dkt. No. 324-1 (2d Cir. Aug. 10, 2021) )。 这次撤销判决显示,虽然美国反垄断法的覆盖面很广,但也存在限制。本案中这种限制就是国际礼让原则(international comity)——一种只适用于极为罕见的情况下的例外。

虽然维他命C案中的被告是这一最新判决中的获胜方,但这是他们花费了多年时间、经过昂贵且艰苦的诉讼、借助适用性极为有限且罕见的辩护理由才取得的胜利。况且,原告仍有可能再次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向美国出口产品或产品可能进入美国市场的公司,若怀疑存在潜在的操纵价格、市场分配、客户分配和/或串通投标等明显违反美国反垄断法的行为,需尽早向中国和美国律师进行咨询。在适当的法律意见指导下,与维生素C案中被告处于相似处境的公司并非没有可能在第一时间通过主动解决问题来避免多年诉讼带来的创伤和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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